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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大三甲医院被查 医疗器械采购存在违规

知名大三甲医院被查 医疗器械采购存在违规


医疗器械采购存在违规

 

  日前,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最新公告,山东大学第二医院病员加温系统采购项目中存在“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四款、《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七)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山东大学第二医院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山东大学第二医院违反的第四款为“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指出,政府采购招标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技术、服务等标准统一的货物和服务项目,应当采用最低评标价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

 

  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指出,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不得低于30%;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不得低于10%。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

 

  可以看到,山东大学第二医院的医疗器械招标采购中,价格评审环节出现违规。

 

  多家医院被约谈

 

  2020年7月1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办公厅《关于2018年度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国家监测分析有关情况的通报》,经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确认,截至2018年底,全国共有2398家三级公立医院(其中,综合医院1289家,专科医院576家,中医医院533家)参加2018年度绩效考核工作。

 

  针对数据质控发现的问题督促各地、各医院进行限期整改,对141家三级医院进行集体约谈并核减相应绩效考核分数;

 

  对影响恶劣的西安市第三医院进行全国通报批评,对其主要负责人与相关负责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绩效考核成绩计零分;3家医院因为新建或搬迁不对其开展当年度考核。

 

  同时,对于医院的管控,耗占比也是重要的方面。

 

  2020年6月9日,国家卫健委医政医管局发布《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采集二级和三级公立医院2019年度绩效考核数据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显示,严控全国二级、三级医院重点监控高值医用耗材收入占比。

 

  国家卫健委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数据进行复核、分析,对于考核过程中存在故意编造、谎报、瞒报数据和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严肃处理。

 

  这份《通报》中还指出,三级医院考核中出现的重点问题:约三分之一的医院资产负债率大于50%,同时“严禁公立医院举债建设”的规定落实不到位。

 

  从全国范围来看,医院都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拖欠货款、耗占比不合格、设备质检超期等情况,国家相关部门正在逐步整治。